阜新县工商局查处劣质种子
第10版(社会调查)专栏:来自一线
阜新县工商局查处劣质种子
今年5月12日,辽宁省阜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接到阜新县务欢池镇农民举报,称务欢池镇农科站销售的高粱种子出芽率仅在20%—30%。县工商局迅速前往调查处理。
据了解,务欢池镇农科站于1999年11月5日从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种子公司保丰种子经销部购进1.2万公斤锦杂93、5000公斤沈杂5高粱种,每0.5公斤进价均为2.80元。今年1月9日开始销售给当地农民,锦杂93售出7000公斤,沈杂5售出5000公斤。调查证实,这批种子即无种子检验合格证,又无良种运输证。200多户农民使用这批种子后遭受损失,只好忍痛翻掉4000多亩地,抢种其他农作物。
阜新县工商局将这批高粱种子的试样送阜新市种子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出芽率没有达到国家标准,属劣质种子。县工商局因此认定,务欢池镇农科站以次充好、销售劣质种子的做法,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第三条。
阜新县工商局依法没收剩余不合格种子5000公斤,没收农科站非法所得4.3万元,处以罚款4.3万元,吊销其营业执照。现已赔偿农民损失2.15万元,理赔工作还将陆续兑现。
辽宁阜新县工商局 王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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