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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大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8-10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大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完成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大

第10版(社会调查)
专栏:焦点透视

  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流失漏洞大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是完成工作任务的必要物质条件,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是提高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然而,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流失漏洞较大。一是公物私用。将办公用具如桌椅柜、电器,通讯设备如手机、呼机,交通设备如摩托车等配备给个人使用。这些人调动或离职退休时往往不将公物退还,物随人走,公物变成个人的财产。二是无偿奉送。将固定资产如小车、手机、电脑等无偿送给上级有关领导干部或关系部门的领导干部。三是廉价出售。将物品或分给本单位干部职工,或大大低于实际价格出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四是承包出租。将房产或设备租给个体经营者,有相当一部分因效益不好或其他原因,造成资产闲置或报废。五是管理不善。固定资产丢失、损坏或被盗,在行政事业单位屡见不鲜。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不仅是损失浪费问题,更重要的是,正在危害一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笔者建议,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国资部门应尽快出台完善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和处罚办法,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管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加大查处力度。财政、国资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对未经国资部门审批擅自购置、配备、处置国有资产的,要一查到底。三是规范会计核算。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特别是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建账建卡;凡是调离或退职退休的人员,都要按规定办理公有财产移交手续;对账外固定资产,无论是单位购置的,还是摊派、索要或接受捐赠的,都应视同小金库,一律没收。
  湖北黄冈市团风县审计局 李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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