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供电公司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承德供电公司实施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本报讯 几年来,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承德供电公司紧紧围绕公司确定的生产经营中心任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自觉地找准“结合、服务”的工作定位和具体的着力点,研究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分析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实施思想政治工作任务。
早在1994年他们就制定了《承德供电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去年又制定了《供电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定位导则》。经过不断的探索和完善,在公司推行了“一岗两责”和四级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上至党委书记、公司经理、总工到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下至各党支部书记、分公司经理(主任)到各车间班组长、党团员、职工,都担负着思想政治工作与生产经营“一岗两责”的双重责任。这样,使各级行政领导不仅是本单位生产经营的第一责任者,同时也是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者;政工干部不仅是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责任者,而且对企业安全生产也负同等责任。
与此同时,该公司把满意在供电,满意在岗位“两满意”作为供电职工正确的价值观,出台了《职工素质教育工程实施办法》。他们紧密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努力搞好培育职工价值观念与安全文明生产达标、职工道德建设、文明建设、教育培训及各种活动五个方面相结合,从全过程中渗透正确的价值观念。公司党委还先后在党员中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和“七一”系列教育活动,在职工中开展“敬业爱岗”等活动。 (刘印政 李树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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