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质教材害人不浅
第3版(读者来信)专栏:观察台
劣质教材害人不浅
近年来,我有幸陆续被聘,为许多行业的干部培训班开设“应用写作讲座”。由于主办单位所提供的教材屡有变更,而且授课常是“一次性”的,所以害得我不时要按新教材的内容和体例重新备课。然而更麻烦的是,还要为新教材订正错、别、漏字,甚至是无论如何也不该有的“致命伤”。例如:国务院办公厅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在1987年2月发布试行后,已于1993年11月修订,仅“公文种类”就有较大更改增删;后来中共中央办公厅又于1996年5月发布《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对机关公文的种类等也有新的规范。这在近几年出版的一切较为严肃的应用文著作和教材附录中,均可很容易地查阅到。可是,一些培训教材的编写者,竟闭目塞听、孤陋寡闻,既不知中办文件,亦不知修订后的国办文件,还在按着从“老皇历”(老教材)上抄袭来的东西煞有介事地在大书特书,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如此不严肃不负责任地编书,若泛滥开来,确实害人不浅。呼吁有关部门加强对教材出版发行的管理,不让假冒伪劣的教材出笼害人。山东电力高等专科学校 劳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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