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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全国依法治省工作综述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0-08-02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全国依法治省工作综述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三五普法巡礼   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全国依法治省工作综述   司宣'...

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全国依法治省工作综述

第10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三五普法巡礼

  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
  ——全国依法治省工作综述
  司宣
  党的十五大和宪法修正案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标志着党的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各地党委、人大、政府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宪法原则及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三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随着法制宣传教育的不断深入和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原则的贯彻,全国依法治省(区、市)工作呈现了良好的发展势头。截至目前,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正式开展了依法治省(区、市)工作。
  一、各级领导干部对依法治省(区、市)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随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发展,广大干部,特别是省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不断深入,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不断提高,对依法治省(区、市)工作的认识有了新的飞跃,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能力不断增强。许多领导同志从落实“三个代表”和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认识、探索、实践依法治省(区、市)工作,亲自部署动员,解决实际问题。
  二、认真制定规划,明确依法治省(区、市)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治省工作的正式开展是以省委、省人大、省领导小组作出关于依法治省工作的决定、决议、规划为标志。实践中,各地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都制定了阶段性的工作计划,对工作目标、工作任务、组织领导、保障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使依法治省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健康发展。
  三、坚持党委领导,建立健全依法治省(区、市)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依法治省工作是一项涉及地方立法、司法、执法、普法、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内容的法治建设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繁重。为了加强对依法治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地普遍建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基本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一府两院实施和政协、各民主党派参与的领导机制,为依法治省(区、市)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从“三大工程”入手,实现依法治省目标。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即:地方依法治理、行业依法治理、基层依法治理)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有效形式和经验总结,也是稳步推进依法治省的具体措施。在基层,落实“依法建制,以制治理,民主管理”的要求,广泛开展了依法治村、依法治厂、依法治校和社区依法治理活动;在地方,提出了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提高法制化管理水平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重点,落实执法责任制,推行执法公示制,实行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行业依法治理则与专业法学习和提高本行业依法管理水平结合起来。“三大工程”纵横协调,互相促进。
  五、培育了一批依法治省(区、市)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示范单位。“三五”期间,全国陆续推出了一批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县、社区依法治理的典型,建立了一批工作联系点。
  目前,依法治省(区、市)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势头迅猛。但是,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依法治省工作仍处于实践探索阶段,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工作机制有待于进一步总结完善,依法治省工作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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