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军队法制机构知多少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我国军队法制机构知多少
中央军委法制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军事法制建设的办事机构,管理全军法制工作的职能部门。一九八八年六月八日成立。
军事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立的审判机关。属于专门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军队有关规定,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军区、海军、空军、解放军总直属队和武警总部的军事法院;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军事法院的审判人员由现役军(警)官担任,实行任命制。
军事检察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设立的法律监督机关。属于专门人民检察院。军事检察院分三级设置,即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军区、海军、空军和解放军总直属队和武警总部的军事检察院;海军舰队、军区空军、军队和武警部队军级单位军事检察院。军事检察院的检察员由现役军(警)官担任,实行任命制。
军队保卫部门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建制内担负侦查和安全保卫任务的机构。
军队法律服务组织 主要由军队设立的法律顾问处和法律咨询站组成,专门为军队各级领导机关决策和部队官兵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左图为南京军区军事法院审判庭开庭时情景。(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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