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负责——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第11版(法律与生活)专栏:迈向新世纪
对人民负责——记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本报记者 吴兢
2000年4月6日,在四川省绵阳市第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绵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莫亚林正在向400余名市人大代表做5年来的工作报告。他的报告赢得了代表们的阵阵掌声……这一次,绵阳市检察院的5年工作报告以全票获得通过。
莫亚林告诉记者:对人民负责,让人民满意,是我们的最大心愿。 好班子与硬队伍
在绵阳市检察院,记者看到了这样的“战绩表”:1999年以来,查处原川投长城特殊钢公司副厅级副总经理徐兴卫伙同他人贪污23.5万元、个人受贿7.2万元案;查处长特三厂技改科长张明德鲸吞技改工程款300余万元特大贪污案;查处涪城区城郊乡牌坊村主任尹帮富挪用公款253万元案……
累累战果,赢得了赞誉一片。干警们告诉记者: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一个团结进取、有战斗力的好班子。
细观绵阳市检察院党组一班人,真是各有特色:检察长莫亚林年轻有为勇于开拓;副检察长仇义富尽职尽责、作风扎实;副检察长陈思贤经验丰富、业务娴熟;副检察长孙玉英女中强人,敢想敢干;副检察长何金平勤勤恳恳,任劳任怨……而这些人又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以身作则、身先士卒。要求干警做的,他们自己一定先做到。
正是靠实干,好班子带出了一支硬队伍。这里的干警英勇善战,敢打硬仗。记者了解到这样一个故事:
今年1月,梓潼县检察院10余名干警到一粮站查办“蛀虫”。由于经费有限,他们不顾严寒,自带铺盖卷,打地铺借住在粮站的保管室中。一住就是一个多月。
莫亚林听说此事,立即从家里拿出酒,驱车数十公里前往慰问,鼓舞士气。干警们一鼓作气,从粮站挖出“蛀虫”6人,为国家挽回损失38万余元。
为了带出一支过硬队伍,绵阳市检察院还坚持从严治检。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绵阳市检察干警拒请吃、拒说情312人次,拒收贿赂6万余元;对群众反映的干警违法违纪问题,他们严肃查处,去年共查处3件3人。 “火眼金睛”保公正
江油市新兴乡农村合作基金会主任范强,1999年因涉嫌贪污罪被移送到检察院。而范强一直对指控矢口否认。为了查明真相,检察院对原有证据进行了分析鉴别,并从中发现了疑点。他们为范强洗清了不白之冤:原来,是该乡团委书记郭凡利用委派到基金会工作之机,模仿范强的笔迹,贪污诈骗了6万余元。
范强高兴地说:感谢检察官还我以清白!感谢法律的公正!
莫亚林告诉记者:“我们办案要做到‘火眼金睛’,尽最大的可能做到不放过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好人!我们力求所办的每起案件都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
去年,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绵阳市检察院在全系统专门开展了“办案质量年”活动,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糊涂案没有了市场;未发生一起因刑讯逼供、非法取证,使犯罪嫌疑人死亡、自杀或脱逃事件,有效地杜绝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自我加压创“五好”
“五好”是指好班子、好队伍、好机制、好业绩、好形象。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去年底要有1/3的基层检察院达到“五好”目标。
要达到“五好”标准,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工作一直保持上游的绵阳市检察院更是自我加压:让所辖的基层检察院全部争创“五好”,争取“一步到位”。副检察长陈思贤告诉记者:这样的目标,是压力,也是动力。在市检察院的督促下,基层检察院纷纷行动起来。
汗水没有白流!在绵阳市10个基层检察院中,有9个通过了省检察院的检查验收达到“五好”,比例高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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