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 依法治理促发展
第10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辽宁 依法治理促发展
任福金 周文
辽宁是全国普法发源地,也是最早开展依法治省活动的省份。自1991年至今的近十年里,依法治省为辽宁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个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使我国这个老工业基地又焕发出了新的生机。
1991年5月,在“一五”普法取得显著成果的基础上,辽宁人大常委会正式作出了《深入法制宣传教育,开展依法治省的决议》,一府两院也相应地颁布了《依法行政规划》和贯彻依法治省决议的实施方案。1997年,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又颁布实施了《辽宁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使全省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省工作继续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在“三五”普法期间,全省的城镇社区、村委会和企业都建立了民间调解组织,“148”法律服务机构遍及城乡各地,并正向网络化方向发展。沈阳、大连、鞍山、抚顺等中心城市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城市的需要,相继建立了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和司法调解中心。法兴国昌盛,居安民乐业。目前,法进家庭活动业已成为社区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被列入议事日程。以皇姑区为代表的“法治明白工程”,正在沈阳全市范围全面启动,法律已走进社区,走进家庭,成为调解千家万户矛盾纠纷的共同准则。
依法治省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地方的具体实践工程,它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方方面面。依法治省的目的是为了在全社会创造一种依法办事的氛围,即在全体公民中培养一种崇尚法治精神的理念。这种理念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法律意识或法制观念。可以说,走过近十年历程的依法治省工作,在辽宁这块土地上带来最大的变化是广大人民群众观念上的变革。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无论是领导者还是普通百姓,人们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自觉意识显著提高;法律素质作为一种重要的文化素质正被人们所关注;讲求公平,追求文明,已成为一种新时代的社会风尚。在最早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每个农户家中都有一本县政府赠送的《农村实用法律手册》,在当地还涌现出了一大批“法律明白人”。向阳乡双合村村委会主任李华庆进沈阳打了三场官司,堂堂告赢。他用两句话讲出了亲身体会:“不怕天不怕地,就怕手中没法律;不知法不懂法,好比盲人骑瞎马。”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