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相推诿造成3岁患儿死亡 新疆通报批评4家医院
第5版(教育·科技·文化)专栏:
互相推诿造成3岁患儿死亡
新疆通报批评4家医院
本报乌鲁木齐7月30日电 记者陈沸宇报道:7月25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通报批评了因互相推诿、造成3岁烫伤男孩死亡的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7月16日零时30分至1时50分,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自治区建工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和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4家医院,以押金、床位等客观条件为由,违反医院首诊负责制的规定,对大面积烫伤的3岁男孩刘广翔未采取积极有效的医疗救治措施,贻误了最佳抢救时机,患者终因休克抢救无效而死亡。
自治区卫生厅调查后认为,上述4家医院的行为极不负责任,严重违背了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原则,违背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章制度。事件的发生是个别医务人员职业道德低下、法律意识淡漠、责任心不强、业务素质不高、有章不循的结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对4家医院给予通报批评,责令4家医院在通报发出10日内做出深刻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厅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在此事件中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其性质及情节的轻重给予行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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