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徽检察机关对署名举报作出承诺——及时反馈 严格保密 重奖功臣
第10版(法律与生活)专栏:
四川、安徽检察机关对署名举报作出承诺——
及时反馈 严格保密 重奖功臣
王丽 刘跃明 吴贻伙
6月23日,四川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布了《四川省检察机关对署名举报的承诺》,在当地引起热烈反响。
这六项承诺是:认真做好署名举报的受理工作,件件做到详细询问、如实记录、及时处理;对署名举报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将举报材料作为重要机密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擅自泄漏,否则追究其党纪政纪直至刑事责任;对署名举报的案件线索优先办理,不得积压;对署名举报案件线索的查处情况及时向举报人回复;切实保护署名举报人,及时依法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对有重大贡献的署名举报人给予重奖,并充分尊重举报人意愿,采取公开或秘密的方式进行奖励。
据了解,自1998年1月至今年5月,四川检察机关共受理属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举报线索24351件,其中署名举报仅占34%左右。四川检察机关对署名举报都及时认真地进行查处,做到件件有回复。
安徽省检察机关日前也郑重承诺:对属于检察机关案件管辖范围的署名举报,受理举报的检察院有责任给予反馈,举报人也可持证件前去查询。
安徽省检察机关在鼓励群众署名举报的同时,还作出承诺:凡署名举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举报人可以在举报15日后,持身份证到受理举报的检察院举报中心查询对其举报材料的处理情况;管辖举报线索的检察院,应在3个月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向举报人反馈查处结果,个别案件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查结的,要向举报人说明情况。
安徽省检察机关还承诺依法保障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民主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严守秘密,对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检察人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经调查属实,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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