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展开
第2版(经济)专栏:
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展开
本报北京7月25日讯 记者白天亮今天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获悉,国家将在2000年至2003年间实施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以配合实施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试点的内容包括4个方面:一是在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及部分具备条件的中西部地区,选择一些中小城市或县城,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原则,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二是在农村剩余劳动力多、外出务工人员规模大的地区,以及输入劳动力多、外来务工人员规模大的地区,选择一些地市,利用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职业培训;三是以西部省份为依托,建立跨省区的劳务协作关系,规范发展西部地区劳动力市场,同时探索制定西部地区农村就业促进政策,推进那里的劳动力开发就业工作;四是在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劳动力输出地区,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据了解,我国现有农村剩余劳动力1.5亿人,预计下个5年将会超过2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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