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 严惩渎职侵权犯罪
第2版(要闻)专栏:
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
严惩渎职侵权犯罪
本报北京7月21日讯 记者吴兢从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此间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专门负责查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法纪检察厅,今天正式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厅”。名称的更改,与他们所担负的法定职责更相契合,也表明了检察机关严惩渎职侵权犯罪的决心。
据介绍,在今后一个时期,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将把下列四方面的案件作为办案重点:一是党政领导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犯罪案件;二是司法人员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和刑讯逼供、非法拘禁等犯罪案件;三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渎职犯罪案件,特别是负有管理市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经济安全职责的行政执法部门发生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犯罪案件;四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特别要注重查办新领域、新类型的渎职犯罪。
近年来,各级检察机关对渎职侵权犯罪加大了查处力度,突出查办了群众反映较多的领导干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如:原宁波市委书记许运鸿滥用职权案;重庆市綦江县委书记张开科、原县委副书记林世元玩忽职守案;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刑警总队原队长、自治区禁毒办原副主任鲍焕明徇私枉法案等等。
今年1至6月,各级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受理案件9844件,初查8352件,立案3126件,案件涉及工商、税务、海关、交通、文物管理、水利、林业、粮食、进出口检验以及司法等部门,其中,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5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357万元。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