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保不容忽视
第2版(经济)专栏:经济视点
城市水保不容忽视
本报记者 彭俊
广东省南水河河道因公路施工造成堵塞的事件,经媒体公开曝光后,已经引起了广东省领导的高度重视,有关方面正在加紧部署,力争在汛期到来之前疏通泄洪道。类似广东南水河事件在全国其他地方还有没有?在汛期来临之际,各地将如何采取积极措施,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城市水土保持工作中还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对城市水土流失问题进行综合治理?记者就此采访了水利部有关人士。
据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赵伟介绍,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各类生产建设活动日益增多,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利益驱动下,无视国家法律,随意侵占河道,给水利工程和设施造成严重破坏,从而给江河安全度汛构成直接威胁。
为了保护水利设施不受破坏,国家出台了《水法》、《水土保持法》、《防洪法》和《河道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监督方面付出了艰苦努力,据介绍,从1990年至1999年的10年间,各地共发生各类水事违法案件372427起,各级水政监察队伍查处325720起,查处率为87.5%,挽回经济损失18505.13万元。
眼下,全国主要江河已陆续进入主汛期。据了解,为制止各类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各级水政监察队伍将在防汛期间加强巡查,对案件多发区域进行重点检查,对发现的水事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情况严重的从重处罚,决不姑息。
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副司长刘震告诉记者,在各地城市迅速扩张的过程当中,由于施工单位乱采山石、乱弃渣土,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水土流失。其结果,不仅毁坏了各类水利设施,而且对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生活质量,乃至区域性的生态环境都造成了严重的破坏,最终将阻碍城市的进一步发展。
从1995年开始,水利部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对城市水土保持工作提出了新的思路。1997年,大连等10个城市被纳入全国城市水土保持试点,目前这项工作已经取得初步成效,许多水土流失一度十分严重的城市已经出现很大改观。刚从试点城市验收回来的刘震副司长对记者说,城市水保工作已经积累了两条重要经验:一是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的高度重视;二是各个部门通力合作、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实践证明,只要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城市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只要城市水保工作规划在先、预防在先、治理在先,类似广东南水河河道堵塞的现象,就能从根本上得到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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