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阿富汗国民议会 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阿富汗国民议会 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第1版() 专栏: 阿富汗国民议会   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新华社27日讯 喀布尔消息:据阿富汗“东'...

阿富汗国民议会 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第1版()
专栏:

阿富汗国民议会
  批准中阿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新华社27日讯 喀布尔消息:据阿富汗“东方新闻”报道,阿富汗国民议会在25日举行的本年度第十二次会议上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富汗王国友好和互不侵犯条约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和阿富汗王国副首相兼外交大臣萨达尔·穆罕默德·纳伊姆在今年8月26日在喀布尔签字的。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