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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朝签订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协定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中朝签订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协定 第5版() 专栏: 中朝签订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协定 新华社23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航运代表团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

中朝签订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协定

第5版()
专栏:

中朝签订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协定
新华社23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航运代表团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航运代表团最近在北京举行了关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国境河流航运合作协定”的谈判。谈判是在友好和充分谅解的气氛中进行的。协定已于5月23日在北京签字。
根据协定的规定,中朝双方将对国境河流共同进行整治,以便充分利用国境河流的水上运输能力,促进两国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增进两国人民之间兄弟般的友谊。
代表中国政府在协定上签字的是交通部副部长于眉;代表朝鲜政府在协定上签字的是朝鲜航运代表团团长、朝鲜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李永镐。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外交部第二亚洲司副司长李强奋,交通部海河总局副局长阎庸,交通部办公厅副主任赵炳梓,朝鲜方面有:航运代表团团员洪裕杓,朝鲜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参赞马东山。
朝鲜航运代表团团员洪裕杓在我国访问期间,曾由交通部海河总局副局长阎庸陪同,到上海、杭州、武汉、长沙等地进行了参观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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