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第2版()专栏:
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
关于中国工会工作的报告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完全同意赖若愚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向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作的“团结全国人民,勤劳节俭,建设社会主义的新中国!”的报告。大会号召全国职工戒骄戒躁,兢兢业业,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团结全国人民,团结国内外一切可能团结的力量,艰苦奋斗,勤俭建国,为迎接和实现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二个五年计划,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工业、现代农业和现代科学文化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同意许之桢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所作的“关于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的报告”。
大会批准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提出的,由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加以修正和补充的“中国工会章程(草案)”。从通过之日起,这一章程即为中国工会的正式章程。
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的报告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同意栗再温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执行委员会所作的“关于工会财务工作的报告”。大会要求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报告中所指出的精神,改善工会的财务工作,以便使工会的财务工作更好地为工会建设服务,为群众服务,为生产服务。
关于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工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一致同意向明华同志代表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要求工会各级组织加强对经费审查工作的领导,使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工会财务工作方面起到更好的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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