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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欢迎侨胞投资和办学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侨务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 欢迎侨胞投资和办学 第1版() 专栏: 侨务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 欢迎侨胞投资和办学 新华社1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

侨务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 欢迎侨胞投资和办学

第1版()
专栏:

侨务委员会负责人发表谈话
欢迎侨胞投资和办学
新华社1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华侨事务委员会发言人,今天就华侨在国内投资和兴办学校问题,向中国新闻社记者发表谈话如下:发言人说,华侨在东南亚各国投资有悠久的历史。华侨对开发东南亚和繁荣当地经济是有贡献的。在华侨众多的地方,华侨经济已成为当地国民经济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帝国主义控制了东南亚的经济命脉,进行大规模的经济侵略,限制发展当地的民族工业,因而华侨投资在商业方面的多一些,特别在零售商方面。东南亚各国在独立以后,都要发展本民族经济,有的国家正在研究华侨经济的发展方向,有的国家决定鼓励华侨剩余资金投入当地工业建设。我们认为,华侨游资或者一部分商业资金,在当地政府赞同下,逐步转入工业,参加当地的民族工业建设,这不仅符合华侨的长远利益,而且也有助于东南亚各国发展工业和繁荣经济,并且符合于亚非会议关于实行经济合作的普遍愿望。
发言人说:华侨一向关怀和支持祖国的建设事业。在晚清和蒋介石统治时代,华侨曾在侨乡修筑了两条铁路(厦门到漳州,汕头到潮州),办了一些工厂,但是都失败了,铁路被扒走了,工厂赔了本。解放前夕,华侨在国内投资的企业,所剩已寥寥无几。全国解放后,华侨热爱祖国,支持和参加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1956年,广东、福建两省的华侨投资公司吸收的股金,各占两省地方工业投资的十分之一;到1956年底,两省华侨投资公司创建的工厂和企业已达四十四个。建国以来,华侨回国投资的数字逐年增加,广东、福建两省的华侨投资公司吸收资金如以1952年为一百;到1955年就为305%,1956年加上上海华侨投资公司吸收的资金后就为487%。国家对华侨回国投资的政策,是根据国家经济计划的需要,照顾华侨投资人的愿望,以投资公司为主,也允许合资经营或公私合营,并且允许独资经营,以便华侨选择适合他们意愿的方式。现在国务院又在8月2日公布了“华侨投资于国营华侨投资公司的优待办法”,无疑这将获得广大华侨的热烈拥护。
发言人说:我们鼓励华侨游资或者商业资本,在所在国政府赞同下,逐步地转入工业建设,因为这是符合华侨和侨居国人民利益的;但是,有些华侨在当地遭遇经营方面的困难,或者缺乏技术,或者有家属在国内需要赡养等等原因而愿意把一部分资金寄回国内,投资于祖国建设事业,对于这种华侨投资,我们也是欢迎的,并且予以辅导。
关于华侨捐资兴办学校的问题,发言人说:捐资兴办学校,是华侨的优良传统。华侨子弟在国外的数量很多,回国升学有困难。国家积极鼓励华侨在侨居国集资办学,就地解决子女教育问题,希望华侨多办中、小学和华侨业余教育,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办大学。在这些学校里,不仅要学习中国语文、史地,并且要学习当地语文、史地,这样可以使华侨子弟更好地为华侨群众服务,为侨居国人民服务,这样做是符合亚非会议对于文化合作的真挚愿望的。
发言人指出:华侨不仅在国外办了许多学校教育子女,而且在国内捐资办了许多学校,其中著名的如陈嘉庚先生所创办的厦门大学、集美学校,其他侨领兴办的国光中学等等。广东梅县数十所中学中,华侨兴办的占多数。福建省原有四十四所侨办中学,在校学生有三万七千多人,约占全省中学生人数23%,比解放前增加了五倍多,现在全省侨办中学已由四十四所增加到六十七所。至于侨办小学的数量更多。华侨积极捐资兴学,不仅对解决华侨子弟教育问题有帮助,而且对发展侨乡文化建设事业也有贡献。国务院8月2日公布的“华侨捐资兴办学校办法”,必将大大鼓舞华侨捐资办学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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