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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天津日报8月6日社论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 天津日报8月6日社论 第2版() 专栏: 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 天津日报8月6日社论 天津日报8月6日以“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为题发'...

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 天津日报8月6日社论

第2版()
专栏:

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
天津日报8月6日社论
天津日报8月6日以“反击宗教界的右派分子”为题发表社论。内容摘要如下:
在大鸣大放中,天津市宗教界的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也借口帮助共产党整风,向党和人民发动了进攻。他们恶毒地攻击党和政府的宗教政策,硬说在我们国家里没有宗教信仰自由;他们诬蔑“镇反”和“肃反”运动,替那些披着宗教外衣、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反革命分子喊冤叫屈。如天主教中的右派分子、民盟天津市委委员聂国屏就公开叫嚣:“在解放初期的反帝斗争中,有些地方政策界限不明,伤害了很多虔诚教徒的感情和自尊心”。有的右派分子甚至明目张胆地要替曾经利用宗教进行特务活动的“公教青年报国团”和帝国主义的帮凶“圣母军”等翻案。这些,我们全体人民是决不能容许的。
大家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这是在我国宪法中作了明文规定,并且为党和政府坚决贯彻执行了的。解放以后,天津市和全国一样,任何宗教的正当的宗教活动都受到保障,他们的宗教习惯也受到了尊重。为了贯彻执行宗教政策,在我们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都有宗教界的代表。
宗教信仰的问题,乃是人民内部的思想问题、精神世界的问题,因而也就不能用简单的方法去处理。毛主席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演中明确指出:“我们不能用行政命令去消灭宗教,不能强制人们不信教。不能强制人们放弃唯心主义,也不能强制人们相信马克思主义。”但是,一切宗教活动,都必须以不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为前提。我们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但决不容许反革命分子有利用宗教组织来进行破坏活动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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