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价不宜太集中
第4版()专栏:
编者按:4月30日本报发表了国务院发言人对当前市场物价问题的谈话以后,许多读者来信表示拥护,认为这个谈话帮助大家了解了许多实际情况。同时,有些读者对当前某些商品价格的上涨,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现在我们选择一部分来信发表在下面。
提价不宜太集中
国家适当提高某些商品的销售价格,以便平衡国家的财政收支,平衡市场供求和促进生产,这是正确的。不过,对这次物价变动,我还有以下的意见:
一、物价升降,是商品经济中的经常现象。部分物价上升一些,并不等于物价波动。但是,如果提价的商品种类太多,提价的时间太集中,容易使人产生物价波动的错觉。因此我建议今后在调整物价工作中,应当把提价商品的种类、提价的时间和幅度分散一些。
二、人民对这些年来物价的稳定是满意的,但对国营商业的购销差价偏大则有很大意见。猪肉、红糖、烟叶、麻的购销差价都在45%以上,有的甚至高到300%。据了解,商业部所属各专业公司平均购销差价率,1955年为40%多,其中税金和利润仅占50%,商业费用占到一半左右。人民对商业费用大意见很多,国营商业应把历年来的费用构成加以研究改进。 赵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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