匈判处一批反革命罪犯
第5版()专栏:
匈判处一批反革命罪犯
新华社布达佩斯10日电 布达佩斯市法院8日判决了十二名反革命罪犯。其中托特·依隆娜(女)、吉恩吉西、格恩奇三人被判处死刑,其他九人分别被判处半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这些罪犯大多数参加了去年十月的反革命暴乱。他们当中有医生、记者、作家和大学生。他们的罪行是:杀害工人、私自审讯公民、非法出版反动报纸、印发反革命传单、鼓动罢工,并且组织了去年12月4日布达佩斯的妇女游行。他们有意识地进行反对工农革命政府的各项煽惑性宣传活动,力图使资本主义复辟。此外,他们还进行过抢劫和私藏武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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