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倡运销竹材半制品
第2版()专栏:读者来信
提倡运销竹材半制品
毛竹是我国大规模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建筑材料。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分配各产竹省份外调任务推算,1955年为二千三百多万根,去年为三千五百万根,今年将增加更多。各地一般都采取原竹(即整根毛竹)运销的经营方式。如以载重三十吨的车皮计算,这些毛竹从产地运到销地,每年要用二万到三万个车皮。而销地实际使用原竹仅占采购原竹总量的一半左右,其余一半本可在产地根据销地需要加工为各种竹材制品、半制品,再行装车运往销地,不必从产地整根装车运出。因为整装运输,每年至少浪费国家一万个车皮的运输能力,浪费国家资金在一千万元左右。所以在产地把竹材做成半制品,有许多好处:
第一,竹材制品、半制品车皮装载量较原竹车皮装载量高出二至四倍,因而可以节约运费七百万元左右,节省一万个以上的车皮运输能量。
第二,产区山区劳动工资水平低,成本便宜。竹材制品、半制品以及一部分简单竹器如竹跳板之类,广大农民都可加工。销地手工业从产地买到竹材和半制品,也能扩大生产,降低成本。
第三,市场资源扩大,紧张状态可以消除。
因而,我希望有关部门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
彭祺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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