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储蓄的两点意见
第3版()专栏:
对社会储蓄的两点意见
韩宏泰
看了3月4日人民日报“积极参加社会储蓄”的社论以后,我觉得有两个问题值得研究一下:
(一)关于日常待用的钱是否需要银行大力组织吸收的问题。社论说:“如果一个人月初储蓄三十元,每天取一元零用,三十天取完,这样,他每天在银行的存款平均就有十五元五角,国家就可以把这笔钱投入建设。”我认为这只是问题的一面,问题的另一面是:国家银行为了应付这种日常的频繁支付工作,将会造成人力物力上的巨大负荷。如以上海一百二十万职工为例,每人每天都向银行支付一元零用,每天就要增加一百二十万笔的交易量,这样,银行就需要再增设许多机构、干部、帐页传票来应付这种浩繁的工作,这在经济核算上不仅造成浪费,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或阻碍长期储蓄业务的开展。因此我认为银行对职工或居民日常必需要用的钱,没有必要去大力组织吸收。如果一定要吸收日常待用资金,最好的办法是把工资由一月发放一次改为一月分二次或三次发放。
(二)关于社会储蓄或集体储蓄的问题,社论中介绍了天津某街每户每天节约五分钱的经验。这种作法对培养人民节约习惯,起一定的作用,但是这种储蓄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对有固定收入的职工或经济条件较好的对象,完全不需要采取这种方式。同时,这种储蓄方式将造成里弄干部极其繁重的工作负担,并且易于发生强迫命令和错款舞弊等现象。我认为这种储蓄方式虽是居民自愿组织,但不宜普遍推广。对那些无固定收入或收入极微的劳动人民,采用上述做法,有其一定作用。同时也只能作为培养节约储蓄习惯的一种过渡形式,一定时期以后,应诱导他们径向银行开户,单独存储。
当然,我并不是说银行可以忽视集零为整的储蓄作用。恰恰相反,在我国今天生活水平一般还不高,国家正号召我们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时候,宣传集零为整合理安排生活,勤俭节约,参加储蓄,是有现实意义的。但是我觉得应采取最合理最节约的办法来吸取储蓄。
编者按:韩宏泰同志的意见,我们基本同意。关于第一个问题,社论所举的例子目的在于说明聚零为整的原则,告诉大家不要看不起少量的钱。并不是真要大家每天到银行取一元。事实上人们也不会这样做的。关于第二个问题,我们的看法是:如果群众真正完全自愿这样做,并且公推出人来办理,银行应该接受,不应阻挠。群众如果要求里弄干部帮助做,也可以帮助一下。但领导上不必过分强调集体储蓄,更不可有丝毫勉强。至于街道上收入较多的户,更应着重鼓励他们单独存储,不要盲目提倡集体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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