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表的来信的效果 高级党校学员假期回家旅费应由本人负责
第3版()专栏:
未发表的来信的效果
高级党校学员假期回家旅费应由本人负责
编者按 今年1月间,本报读者姚长璋来信,对财政部批准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员1956年寒假回家路费由公家开支提出批评。本报接到此信后,即转给财政部处理。最近,财政部已对此事作了检讨。
财政部来信:我部接到姚长璋同志的来信以及其他一些同志的来信,他们都提出: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员1956年寒假回家旅费不应当由公家发给。我们认为这一意见是正确的。按照过去几年来财政制度上的规定,干部在学校学习期间的回家旅费都由本人负责解决,公家并不负担此项开支。但是1956年12月间我部却允许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员1956年寒假回家的旅费由地方预算内解决,而没有考虑到这样做不仅违反了过去的财政制度,并且也不符合厉行节约的精神。这种草率的做法是错误的。我部除了接受姚同志和其他同志提出的批评,并向国务院承认错误外,已经通知各省、自治区、市,今后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学员在学习期间的回家旅费仍执行过去的规定,一律由本人负责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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