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把奖金积压起来
第2版()专栏:
不该把奖金积压起来
哈尔滨建筑局金属结构工程公司在1953年得到了一笔15,000元的奖金。这笔奖金已经被积压了两年多没有处理。最近,他们想到处理了——用来买一架大电影机。这个不合理的建议提上去,就被上级驳了回来。这个公司积压奖金已不止这一次了。1954年,他们就曾把一笔两千多元的奖金积压了一年多。
工人们对这种现象曾一再提出意见。但是,公司的领导人员却批评提意见的工人是“个人主义”。
请问哈尔滨建筑局金属结构工程公司的领导同志,到底是工人对自己的劳动成果的处理情况不应该过问呢?还是你们缺少群众观点,忘记了国家的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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