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建议的反应
第6版()专栏:批评建议的反应
批评建议的反应
1955年11月21日“读者来信专页”发表了“四分钱引起的一场风波”一信后,山东省胶州专署公安处副处长王瑞玉已经来信作了检讨。
中国土产公司湖北省公司监察室来信:1955年12月4日“读者来信专页”对黄冈土产分公司原任经理张树春的批评是正确的。张树春已经受到了行政撤职、党内警告的处分。重工业部建筑局第二工程公司来信接受1955年12月11日“读者来信专页”的批评。在中共旅大市委会和有关的上级经济领导机关的帮助下,这个公司高估材料价格的做法已经得到了纠正。
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来信:1955年9月11日“读者来信专页”上关于“一个吃企业单位编制的行政机构”的批评是正确的。我们已经结合机关整编工作,解决了这个问题。
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材料供应处来信:1955年12月4日“读者来信专页”上对我局所属绥化材料厂浪费国家物资的批评是正确的。有关的失职人员已经分别受到了应得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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