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标题

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第1版() 专栏: 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新华社12日讯 我国和'...

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第1版()
专栏:

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议定书和换货议定书在北京签订
新华社12日讯 我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之间的谈判,已经在友好的空气中顺利结束。1月12日,在北京签订了1956年中国以物资援助朝鲜的议定书和中朝货物交换议定书。
根据上述议定书规定,中国将供应朝鲜棉花、棉纱、棉布、煤炭、钢材、机器、电讯器材、化工原料、文化用品等货物。朝鲜将供应中国矿产品、海产品、水果和药材等货物。
中朝两国1956年的贸易额较上年有很大增长。
代表中国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部长叶季壮,代表朝鲜方面在议定书上签字的是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代表团团长、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相陈班秀。
参加签字仪式的,中国方面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副部长雷任民,对外贸易部部长助理林海云,外交部亚洲司副司长陈叔亮,我国驻朝鲜大使馆商务参赞薛春圃以及对外贸易部有关局负责人员。朝鲜方面有: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驻华大使崔一,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贸易副相、贸易代表团副团长李长春,朝鲜驻华大使馆商务参赞金国辅以及贸易代表团人员等。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