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运动委员会等单位发出联合指示 在全国小学中推行儿童广播体操
第2版()专栏:
体育运动委员会等单位发出联合指示
在全国小学中推行儿童广播体操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委员会、教育部、卫生部、广播事业局、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十一月十九日联合发出关于在全国小学中推行儿童广播体操的指示。
指示中说,儿童广播体操是根据小学一、二年级七至八岁儿童的生理特征编制的,具有促进身体正常发育、增强体质、培养正确姿势和使儿童获得基本运动技能的功效。这套体操应当在全国小学中普遍推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小学行政领导人员,必须运用各种实际可行的办法,首先组织小学体育教师学会儿童广播体操,并使他们能够正确掌握它的动作要领。
指示中指出:儿童广播体操可作小学一、二年级学生的课前操或早操,冬季也可以作为课间操。在儿童学习做操的时候,教师应当耐心地用明白、通俗、易懂的词汇讲解各节动作,尤其应当正确示范,并且实行分节教学,等学生学会各节动作以后,再教儿童把整套动作连贯起来,随着广播乐曲做操。教师教儿童做操的时候,务必要求姿势正确,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各有关部门还应当向小学教师和儿童,以及儿童的家长做好宣传工作,以利于推动儿童广播体操广泛深入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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