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依靠加班加点完成任务的工程段
第6版()专栏:读者来信专页
一个依靠加班加点完成任务的工程段编辑同志:
承建大同水泥厂厂房工程的重工业部建筑局第四工程公司主厂房工段,经常用强迫工人加班加点的方法来完成任务。这个工段今年五、六月份加班加点就达一万四千六百多小时(等于一千六百多个工作日);八月份施工进入紧张阶段,加班加点的现象更加严重了,从七日到二十日就有二百七十五名工人加点三千四百六十小时。工人周世海等在八月二十五日一天中,每人就连续工作了二十小时;钢筋工长吕疆豪、张鸥等从二十日到二十五日竟连续工作了五天四夜。
这个工段的行政领导工作人员还经常采用“轮休”、“义务劳动”等变相加班加点的办法,不经过工会的同意和劳动部门的批准就延长工人的劳动时间,而且还不给工人加点津贴。有些工人不愿意加班加点,他们竟采用强迫命令的手段。如老工人徐文和在一天夜间加点八小时,把脚碰破了;第二天工长仍然让他继续加点,他不愿去,工长竟通知组长不给他记工。
无限制地加班加点,已经严重地危害了工人的身体健康。目前,这个工段的工人发病率逐渐上升,患头痛病和眼病的人尤其多。这种情况还威胁着工人生产时的安全。如工人许文斌因为连续加点,精神支持不了,在高达十公尺的原料磨漏斗跳板上就睡着了。
重工业部建筑局第四工程公司应该立刻纠正这个工段违反国家劳动法令的错误行为。
姚尚文 白尚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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