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粮食“三定”政策贯彻到户 按照国家的要求,把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做好
第2版()专栏:
把粮食“三定”政策贯彻到户
按照国家的要求,把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做好
江苏省省长 惠浴宇
“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的发布和实施,将使我们的粮食统购统销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并推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胜利前进。就江苏省来说,过去粮食统购统销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但也有一些缺点,如在统购方面,任务的分配还不尽合理,以致向少数农民购了“过头粮”,向另一部分农民统购不足。在统销方面,有的地方工作潦草,发供应证时没有经过群众充分评议,以致对不该供应的也供应了,该少供应的多供应了,该推迟供应的提前供应了,而对少数该供应的缺粮农民又没有及时供应。在城市中粮食供应偏宽,漏洞很多,浪费粮食现象严重。造成这些缺点的主要原因之一,是粮食统购统销还缺乏一套比较完整的制度和办法。现在国务院发布了“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和“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在农村实行购销结合,划分余缺,统一安排,凭证管理的制度,这就会使农村粮食统购统销得到切实的改善;在城市中实行粮食按人分等定量的供应办法,并实行使用供应证、粮票、料票的制度,这就可以堵塞城市供应中的漏洞,保证粮食的合理供应和节约。
这两个办法的实行,也将大大鼓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江苏省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以来,总的来说,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互助合作的积极性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少数农民对粮食政策和互助合作的政策还有某些顾虑。今年春季江苏省遵照国务院和中共中央的指示,整顿了粮食统销工作,并进行了从省到乡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工作,消除了农民的某些疑虑,鼓舞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他们说:“‘三定’定了心,国家有底好建设,农民有底好生产。”“政府有‘三定’,农民有‘三多’(劳动多,增产多,留粮多)”。现在国务院又发布了这两个办法,明确规定了统购的数字从一九五五年起三年不变,增产不增购,不统购全部余粮,余粮可以由农民自由处理。这就可以进一步鼓励农民积极增产,消除某些农民的“增产增购”“缺粮光荣”的错觉。
目前江苏省正遵照国务院公布的这两个办法,改进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全省农村中正在今春粮食“三定”到乡的基础上,全面地进行粮食“三定”到户的工作。广大农民对“三定”到户表示热烈欢迎,他们说:“‘三定’定到乡,心里亮堂堂;‘三定’定到户,心里更有数。”在城市中我们正在大力开展节约粮食运动,压缩不合理的粮食销量。南京市七月份的粮食销售量比四月份减少了一千零八十三万斤;南通市七月份的粮食销售量比五月份减少了二百二十三万斤;常州市五、六两个月的粮食销售量比三、四两个月减少了二百五十三万斤。从九月一日起,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徐州、镇江、常熟、新海连等城市实行粮食按人定量供应办法,其他各市镇,也将继续实行。我们应该认识到,要做好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必须对广大干部和群众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反复讲清政策,交代作法,决不因有了全国统一的法令而放松了对粮食工作的领导和努力。同时还必须提高警惕,粉碎不法地主、富农、奸商和反革命分子的一切破坏活动。
江苏省今年的粮食统购任务比起去年和前年,都有所减低。而今年全省秋熟作物一般生长良好;只要不麻痹大意,继续努力战胜各种自然灾害,加强田间管理,是可望丰收的。我们只要充分发动群众,紧紧依靠群众,把国务院发布的两个办法正确地贯彻下去,粮食统购统销工作一定可以比过去做得更好。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