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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公养,也鼓励私养北区大队养猪业发展迅速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1970-01-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发展公养,也鼓励私养 北区大队养猪业发展迅速 第4版() 专栏:大力发展养猪事业 发展公养,也鼓励私养 北区大队养猪业发展迅速 本报讯 广东省顺德县大良公'...

发展公养,也鼓励私养 北区大队养猪业发展迅速

第4版()
专栏:大力发展养猪事业

发展公养,也鼓励私养
北区大队养猪业发展迅速
本报讯 广东省顺德县大良公社北区大队,认真贯彻养猪政策,一九六八年全队生猪饲养量平均每户六点三头,每人一点四八头,每亩耕地一点零三五头,大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不断跃进。
这个大队的广大贫下中农和革命干部,从一九六○年开始就积极响应毛主席关于发展养猪业的伟大号召,大办养猪业。这一年,集体养了二百多头母猪,建立了猪苗基地,自繁自育,扭转了仔猪靠外地供应的被动局面,全队出现了生猪大发展的形势。
一九六一年以后,由于大内奸刘少奇及其代理人极力破坏毛主席关于发展养猪事业的指示,使这里的养猪业受到损害,既完不成国家收购生猪的任务,还使社员减少了收入。
一九六五年以来,该大队经过伟大的“四清”运动和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全面落实了毛主席对养猪事业一系列指示,大力发展集体养猪,同时鼓励社员养猪。凡社员私养一头生猪,即由集体供应适量的稻谷,记一定的工分,作为集体使用猪肥的代价。对贫下中农中的困难户,由集体供应猪苗,从而实现了户户养猪,使生猪业得到全面发展。由于生猪不断增长,肥料增加,使粮食生产逐年增产,每年超额完成国家对粮、蔗、鱼、猪收购计划,增加了集体收入,巩固了集体经济,社员生活也不断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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