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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不该给艾滋病患者办理婚姻登记四川人大审议有关条例修正案草案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6-18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该不该给艾滋病患者办理婚姻登记 四川人大审议有关条例修正案草案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该不该给艾滋病患者办理婚姻登记 四川人大审议有关条'...

该不该给艾滋病患者办理婚姻登记 四川人大审议有关条例修正案草案

第13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

该不该给艾滋病患者办理婚姻登记
四川人大审议有关条例修正案草案
  本报讯四川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5月26日在向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作关于《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条例修正案(草案)》取消了‘民政部门在办理婚姻登记时……对艾滋病、梅毒、淋病病人及感染者未治愈的不予登记’的规定。”
  教科文卫委员会负责人在做说明时说,这一调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的规定做出的。
  有委员说,艾滋病、梅毒、淋病病人等的疾病遗传给后代,性质已超出他们个人,将对民族人口素质、社会负担成本和疾病蔓延控制产生负面影响。
  此次常委会并没有对该草案进行表决。(孙信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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