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燃油加价幅度明起再次下调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机票燃油加价幅度明起再次下调
本报北京6月15日讯 记者白天亮从民航总局获悉:国内航线燃油加价幅度继5月17日下调后,6月17日将再次下调。燃油加价上浮幅度由现行不得超过公布票价的14%调整为不超过公布票价的11%。各航空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按2000年10月31日国内航线公布的经济舱票价上浮票价。
此次调整是根据建立国内航线票价与航空煤油价格变动联动机制的精神,考虑到目前国内航空煤油价格变动情况而决定的。经济舱燃油加价上浮幅度决定后,头等、公务舱票价以上浮后的经济舱票价为基础,分别按照国内经济舱公布票价的150%和130%制定。儿童、婴儿票价分别按上浮后票价的50%和10%计算。上浮后的票价自2003年6月17日(航班时刻)起执行,在此之前出票不再补退或补收票价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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