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干警教育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
接受舆论监督 加强干警教育
你报4月10日刊登了题为《安徽潜山县一派出所巧立名目收费案件三月未办》的来信。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看到报道后,立即批示省公安厅迅速查处,目前已查处结束。来信反映的潜山县公安局黄柏派出所办案人员在办案中收取照相费50元、一包香烟和推销保险等问题基本属实,该案件当事人在派出所主持下已于4月9日达成调解协议。
安徽省公安厅调查认定,黄柏派出所有关人员责任心不强、缺乏服务意识,对一起并不复杂的治安案件久拖不决,以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保护。无执法资格的协勤人员单独调查取证并擅自让当事人支付有关取证费用,实属乱收费行为。
根据安徽省公安厅调查组的意见,潜山县公安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该派出所所长钱有源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所长职务;给予该派出所副所长储和平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所长职务;辞退当事的协勤人员丁月华、王小地;退回举报人叶扬波50元照相费和一包烟(折价13元);召开全县公安干警大会,通报情况,深刻剖析,吸取教训。省公安厅责成潜山县公安局局长刘汉法向安庆市公安局党委作检查。
日前,安徽省公安局根据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精神,就此案向全省公安机关发出通报,要求举一反三,加强对全体干警的教育,严格公正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人民公安的良好形象。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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