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医药“蛀虫”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有感而发
清除医药“蛀虫”
中玉
医药购销领域的犯罪,一直是执法机关监督和打击的重点,这些年也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在一些大城市、大医院,有的已经实施了医药购销“阳光操作”,“平价药”等许多新的购销方式也在各地不断推出,深受老百姓欢迎。然而,由于目标分散、领域太广,以及管理难度大等原因,在基层医药购销领域,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医药购销领域,吃“回扣”等经济违规和经济犯罪活动还是相当猖獗,行为仍然相当嚣张,老百姓叫苦不迭。
基层医院或者是兽医站,人员不多,但是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的机会很多,关系更密切。而基层尤其是广大农村老百姓对医药购销领域的操作规程和相关价格不甚了解,这就给了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以收取“回扣”行为为例,购销人员肆无忌惮地高价购药,收取回扣,然后再高价将药卖出去,将回扣的代价转嫁给老百姓,这种医药“蛀虫”行径,肥了个人,却坑了老百姓。
如何扫除这种现象,除了医药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之外,加强基层医药领域的执法也是一个重要方面。这需要执法部门提高警惕,从全心全意为广大老百姓服务的立场出发,主动出击,坚决打击基层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斩断伸向医药购销领域的犯罪黑手,将医药“蛀虫”彻底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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