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五年受理破产案件三万余件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专栏:
法院五年受理破产案件三万余件
本报南京4月17日电 记者顾兆农报道:记者从今天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在过去的5年中,全国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38342件,审结30837件,结案率为80.4%。其中,受理国有企业破产案件20622件,占全部收案的53.8%,审结16277件,审结列入国家计划调整的国有企业破产案件1700余件。
人民法院的这些审判活动,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以及维护社会稳定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主要表现为:疏通了劣势企业退出市场的通道,促进了市场主体的自我完善和国有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国有大中型企业3年脱困目标的实现,保护了金融债权,妥善安置了破产企业职工300多万人,对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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