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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开发票为哪般意在逃税不可取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4-14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拒开发票为哪般 意在逃税不可取 第14版(财经纵横) 专栏:   拒开发票为哪般 意在逃税不可取   新华社记者 秦亚洲   在媒体工作的李先生近日买了'...

拒开发票为哪般 意在逃税不可取

第14版(财经纵横)
专栏:

  拒开发票为哪般 意在逃税不可取
  新华社记者 秦亚洲
  在媒体工作的李先生近日买了一件衣服,当他索要购物发票的时候,商家只给了一张购物小票,称发票用完了,如果想要,过几天再来。李先生回到单位向同事们说起此事,发现大家几乎都有这样的经历,而且谁也没有费时费力地再跑一趟。用各种理由变相拒绝开发票已经成为一些商家新的逃税手段。
  “国家规定商家必须主动向消费者开发票,找各种理由拒绝开发票的根本目的是逃避税收。”贵阳市国税局发票“双奖”办公室主任陈明亮说,“商家的购物小票不能代替国家的税务发票。”
  据了解,商家经常用“发票用完了”、“管发票的不在”、“改天再来”、“消费额太小”等理由变相拒绝开发票,在一些比较规范的商场和超市,只有消费者主动提出要发票时商家才会给。
  陈明亮说,随着执法力度的增大,商家一般不敢明目张胆地拒绝开发票,但会找一些听起来冠冕堂皇的理由使消费者自己放弃。商家也有可能发票真的用完了没有及时领取,但这样的几率非常小。
  为提高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贵阳市国税局从2001年10月起,每月推出了一期发票“双奖”活动,一年多来,商场、店铺领取发票使用率上升了65个百分点。然而,一些商家为了逃税,变相拒绝开发票的现象仍日渐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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