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妇女就业信贷基金
第7版(两会建言)专栏:
建议建立妇女就业信贷基金
林瑞(妇联)
妇女再就业是再就业工作的难点。据统计所知,全国下岗失业妇女占下岗失业人数的半数以上,而再就业妇女占再就业人数不足半数。要实现十六大指出的“社会保障体制比较健全,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必须解决占人口半数的妇女的就业问题。这也是保障妇女经济地位的关键,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
通过小额信贷帮助下岗失业妇女从事小型工商业服务业的活动,已在部分省级市取得了成功经验。同时,不少妇联组织在农村、牧区多次执行国内外的循环金项目和小额贷款项目中,积累了操作小额信贷的丰富经验,在妇女和社会各界享有良好的声誉。因此,开展城镇小额信贷工作有一定的基础和优势。
我们建议国家从再就业资金中划拨一部分为“妇女就业信贷基金”。由妇联、劳动就业部门、有关金融部门共同组成基金会,下设服务机构负责金融环节操作,设管理机构负责贷款的审核和组织管理工作,使各级妇联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下岗再就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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