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审制和统一审议制度明确下来 规范立法工作
第14版(聚焦人代会·历史回放)专栏:
三审制和统一审议制度明确下来
规范立法工作
李强
2000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于当年7月1日实施。这不仅是立法工作中的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对促进立法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立法法是关于国家立法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以宪法为依据,总结20年来立法工作的实践经验,对立法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立法的权限范围、立法的程序、法律解释、适用规则以及立法监督等问题,作出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三审制和统一审议制度也被明确下来。
立法法一经颁布,就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关注,被法学界评为当年十大法制热点之一。
立法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建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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