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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会李和鹏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字号+作者:人民日报 来源:人民日报 2003-02-21 00: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会 李和鹏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第4版(要闻) 专栏:   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会 李和鹏被授予“全国'...

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会 李和鹏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第4版(要闻)
专栏:

  最高法院和河南省委联合召开表彰会
李和鹏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本报郑州2月20日电 记者王明浩报道: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委在河南省人民大会堂联合召开大会,隆重表彰长期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全国模范法官”李和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克强等出席表彰大会。
现年40岁的李和鹏,1988年到郸城县法院工作。多年来,他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并主动要求到条件艰苦的基层法庭。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工作主题,李和鹏坚持“公正、高效、廉洁”的办案原则,大胆改革,积极创新,10年来主审案件1618件,调解结案率98%,服判率99.5%,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李和鹏曾荣立一等功2次,并多次荣立二、三等功,被评为“全国青年法官标兵”,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多项荣誉称号。
在表彰大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将全国法官的最高荣誉——“全国模范法官”称号授予李和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委政法委作出开展向李和鹏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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