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制度
第6版(国民经济)专栏:
各地积极推进明码标价制度
本报北京2月20日讯 记者朱剑红从国家计委获悉: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在“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中,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成果,在城市和农村积极推进教育、医疗卫生、电信服务等行业的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对促进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作用。
从去年秋季开学以来,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按照经当地价格、财政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的学费、杂费、借读费、代收费,有寄宿制学校的住宿费等所有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
全国各地的医疗机构按照价格公示规定的要求,对病患者常用的药品、医用材料和主要医疗服务价格的有关情况,通过价目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以及住院费用结算清单进行公示后,提高了药品、医用材料和医疗服务价格的透明度,既规范了医疗机构的价格行为,也减轻了病患者的医药费负担,保护了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电信服务经营者在营业场所或业务代办场所,将服务项目、资费标准、计费原则及批准文号等向电信用户进行公示。对提供电话信息服务的,还将各类信息服务的项目和价格告知用户,使电信用户感觉到电信服务的价格透明多了,对电信资费问题的投诉举报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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