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
第15版(法律与生活)专栏:九届人大立法特点
以初步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目标
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初始就作出决定,要在本届任期内初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成立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专题研究小组”,研究小组的成员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法制部门以及各法律院校、所的著名学者。研究小组就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特征和内容,包括法律体系中哪些法律已经制定,哪些尚未制定等进行了研究,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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