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支持
第14版(立法与执法)专栏:
加大对农业的资金支持
国家计委秘书长 张晓强
安排预算内资金、银行贷款、编制利用外资计划,要充分考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实行重点倾斜。1993年以来,国家计委按照农业法的要求,较大幅度地增加了农林水利、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将每年新增的国家预算内基建投资主要用于农口的基础设施建设,使农业基建投资所占比重逐年提高,由1993年的15%提高到2002年的35.2%。近5年来,累计安排农林水利国债投资1860亿元,占国债资金总量的28%,明显改善了我国农林水利基础设施薄弱的状况。启动了长江干堤加固、移民建镇、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动植物保护、草原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了500多亿公斤仓容的国家储备粮库,安排了农村电网改造、乡村道路、农村沼气等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改善了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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