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立包拯家训碑前
第12版(大地·文艺副刊)专栏:金台随感
肃立包拯家训碑前
张雨生
并非包拯后裔,无须受其家训约束。但是,到合肥拜谒包拯墓,站在他的家训碑前,不禁肃然起敬,默默垂手而立。读着那几行情义千钧的文字,心灵为之震颤,灵魂得以净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家训岂止教诲子孙,而不惠及世人呢?
“后世子孙仕宦有犯滥者,生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
包拯的这则家训,不是临终遗嘱。生前,他就刻石告诫。那时候,他官居高位。现今的墓园里,有包拯的主墓,还有其亲人的附墓,即夫人董氏、长子包繶、长媳崔氏、次子包绶、次媳文氏、长孙包永年。细辨,刻有这则家训的石碑,不是东壁的宋碑,而是后人重刻的。它立在包氏家族的墓群中,同样让非包氏的后人惊心动魄。
若编排古代清官系列,翻开史书,包拯能不能稳居第一,我说不准。要是调查民间意向,则敢肯定,他准能坐上头把交椅。“包青天”早成了清官的代名词。老百姓晓得他,尊称包公,多不是读史,而是看戏,看传,看画,听故事,听说书。民间传说至少有两种趋向:一是将众多的清官形象,集中到包拯身上,使之成为清官的代表;二是把想象的清官样子,通过包拯表现出来,使之成为理想的化身。一位高官,历朝历代,能得到这般推崇,除了包拯,还能数出几位呢?
表彰先贤,世上立有许许多多的碑,石碑、铜碑、金碑,还包括书之于典籍,即所谓树碑立传。但是,又有哪一种碑,能比老百姓的心碑更高大,更伟岸?
清官,无论是理性的概念,还是实指的人物,都曾被某些理论家弄得很混乱。好在老百姓的口碑不曾被糊弄。“阶级论”也好,“本质论”也罢,他们似乎都不理会。真的是清官,古代的,现代的,都会刻在心碑上。他们不在乎理念的漂亮,而在乎实际的行为。
包拯庄重肃穆的家训,对其子孙的影响又如何呢?
包氏家门人丁很不兴旺。董氏只生独子包繶,早亡无后。如夫人孙氏生了个男孩,由长媳崔氏抚养成人,名包绶。崔氏后来还收养了螟蛉子,名包永年。崔氏因使包拯后继有人,受到宋哲宗的嘉奖,嘉奖令出自大文学家苏东坡之手。包绶和包永年做过州县官。考察一下他们的官德,便可知包拯家训对子孙的强大约束力及教诲作用。
包绶“生平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四十八岁那年,赴任谭州通判,在路途上病故。打开他的箱子,“除诰轴、著述外,曾无毫发所积为日后计者。”只好把他随身携带的墨砚、印鉴、碗罐等,置于棺木中埋葬。1973年,清理包绶墓,诚如史籍所载,仅从墓中取出这些极简单的遗物。他的夫人文氏,是当朝副相文彦博的小女儿,身世显赫,却也是“赋性寡欲,常不如荤,以清静自将”,严格遵循包拯的家训。包永年历任县主簿、县尉、县令等职,“凡厥莅官临事,廉清不扰。”死后,清理他的财物,“了无遗蓄”,丧葬费用,还是两位堂弟资助的。做官做到如此廉洁,包氏门风这么清白,怎能不令后人感叹。
包绶、包永年两代子孙,以及崔氏、文氏等子媳,弘扬祖德,身体力行,使包拯的遗志得以实现,形成了包氏家族的“孝肃家风”。包绶墓、包永年墓,以及夫人和子媳之墓,都葬于包拯墓之侧,得到后世同样的敬仰,他们是当之无愧的。若有犯滥,生不得还家,死不得归葬,这话说得多么绝情!其实,绝情也是至爱。这使得他们丝毫不敢懈怠,终不愧为包拯子孙。
古往今来,官风与家风,治国与治家,总是紧密相连的。一位官员的官风不错,家风却很糟,他的官风必然要大打折扣。夫人犯滥,子女犯滥,要说与他没有关系,从法律上讲,也许能成立;从道德上讲,从人的社会性上讲,是不能成立的。后院起火,养出纨袴子弟,乃至权势狂、金钱狂,而自己还能留下清官之名的,史册上没有,老百姓的心碑上更没有。中国人看重家风,看重家族声望,这是一个好传统。家风多是纵向发展,社会风气多是横向发展。好的家风一旦形成,能影响几代人,在社会风气的发展中,起着贯穿作用,中坚作用。
肃立在包拯家训碑前,我忽然想到了一件事———日本一位艺人来华,听演奏阿炳的二胡独奏曲《二泉映月》,听着听着,扑通一声,跪了下去。他万分感慨地说:“这样悲壮哀婉的经典乐曲,不能坐着听,只能跪着听。”此时我也深有感慨,这样浩气凛然的家训,也只能肃立在他的墓前读,乃至要跪下去读。在书斋里读它,不会如此荡气回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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