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原则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专栏:
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原则
开栏的话
为满足群众的环境知情权,推动城市环境质量的改善,自今天起,本报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联合推出“47个环保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每周排行榜”,每周二在第十一版(教育·科技·卫生版)发布,敬请读者关注。
一、以空气质量Ⅰ级和Ⅱ级出现频次(天数,下同)多少来排名,即Ⅰ级和Ⅱ级(合计)出现频次越高,排名越前。
二、当Ⅰ级和Ⅱ级(合计)出现频次相同时,按以下方式排名:1.Ⅰ级出现频次越高,排名越前;2.当Ⅰ级和Ⅱ级出现频次相同时,Ⅲ级出现频次越高,排名越前;3.当Ⅰ级、Ⅱ级和Ⅲ级出现频次相同时,Ⅳ级出现频次越高,排名越前。
三、空气质量各级别出现频次相同时,该周空气污染指数越小,排名越前。
四、当上述各项均相同时,城市排名并列,按城市行政区划代码排序。(附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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