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组为什么纷争不断
第9版(文化新闻)专栏:热点延伸
剧组为什么纷争不断
任忆
追加资金成了惯例
剧组纷争四起是近年来影视圈的突出特点,近期这一圈内的热点新闻非“电影《理发师》停拍事件”莫属,被大小媒体炒了个沸沸扬扬。其实,这背后暴露出来的事情也是近年来影视剧组里经常出现的问题。
圈内人士都清楚,不断要求追加投资是近些年来影视圈内形成的一种“惯例”,只看成果不看效果也是影视圈内特有的“规则”。很多投资者早已在这种“游戏规则”下吃过大亏。据北京一家很有名的民营影视剧制作公司的老总介绍,他们曾聘请一位大腕导演拍电视剧,上千万元投了进去,而且不断追加,结果把样片拿到电视台,没一家出钱买。就是这样一部没人要的产品,生产者——导演却以“艺术”的名义自卖自夸,并找来一帮所谓的“影视专家”为这部卖不出去的产品捧场。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总说:“导演拿了钱,却不负责任地交给你一件卖不出去的东西,大笔的投资就这样打了水漂儿,我们干着急没办法。为了日后的合作,只能忍气吞声,自认倒霉。”
合同总是不明不白
影视业是我国文化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市场化程度很高的一个领域。近年来,大批资本的注入为我国影视业带来了勃勃生机,但一桩桩剧组经济纠纷也接踵而至。《理发师》尚未对簿公堂,而斯琴高娃在当初拍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时,碍于情面,没有白纸黑字地写明片酬,如今为追讨多年前应得的报酬,一纸诉状将该剧导演告上法庭;执导《天龙八部》的周晓文向《大脚马皇后》制片方索要剩余片酬,反被制片方反诉。双方互相指控,打得好不热闹。
探究这一现象产生的根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王范武认为,影视剧制作单位及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合作合同不严密、以行业惯例代替法律规范是影视圈官司增多的主要原因。据王范武介绍,在影视业发达的国家,一部电影拍摄前签订的合同都是几十页甚至上百页,内容非常详细,涉及方方面面,并且越是容易引起纠纷的地方写得越详细。而我们的许多合同常常只有薄薄几页纸,责、权、利写得不清不楚,各人都按照各人的理解,在剧组中行使自己的权利,这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伏笔。
长期摸着石头过河
乍看上去,这样的分析已经非常透彻,但仔细想想,难道影视剧组内的人员就不想合作愉快,皆大欢喜?关键是目前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在我国,这一行还无章可循,无法可依,现在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在影视业发展非常成熟的好莱坞,有多种多样代表不同利益群体的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如演员协会、制片人协会、化妆师协会等等,各种协会都有自己一套完备的行业规范,协会会员一旦出现什么纠纷,都可以找行业协会来协调解决。但在我国,影视业作为一种产业刚刚起步,对这一行业的管理仍处于新旧体制转轨阶段,一方面缺乏管理市场经济体制下文化活动的经验,更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等监管措施;另一方面,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中介组织和行业自律组织,即使有,对本行业的经济行为也经常起不到任何约束和管理的作用。我国的各种协会,一直以来注重的是艺术问题,而对制作中的一系列经济活动鲜有问津。
剧组的经济纠纷为我们了解影视剧市场存在的问题打开了一个缺口。事实上这一领域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如剧组的纳税问题、审计问题、利用剧组洗钱问题等等。由于我们过去更多地关注它作为意识形态的特性,而忽略了它的经济属性。现在影视界的各种问题已开始浮出水面,我们在了解它、认识它之后,才能更好地去构建这一市场完善的管理体系。当然,这需要不断地实践与摸索,任何炒作、指责都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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