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三成五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
山东税费改革农民减负三成五
本报济南2月11日电 记者何勇日前从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获悉:自去年山东省被列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单位以来,山东农民人均负担大幅度下降,人均减负在35%以上。
在税费改革中,山东始终把确保农民负担明显减轻、不反弹放在首位,抽调近20万名干部工作在改革一线,对土地进行了重新核实,对农村“三乱”进行了综合整治。省委、省政府取消了88项专门面向农民的收费,实行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规定3年内取消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严禁强行以资代劳。省里还开展了3次全省大检查,暗访了3200多户农民,出台《关于对涉农负担案件实行责任追究的实施细则》,并将农民负担监督卡、计税核定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证书等按时发放到了农民手中,保障了各项减负政策的落实。
为保障改革后基层政府的正常运转,山东坚持开源节流一起抓,加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的力度。中央、省、市、县共安排转移支付资金25.31亿元,基本弥补了乡镇因改革而出现的收支缺口。全省还通过乡镇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撤并712个乡镇,精减分流3.1万人;通过开展村“两委”交叉任职,减少村干部近10万人,大大减少了财政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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