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包住是否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第16版(企业经纬)专栏:职工热线
包吃包住是否也要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编辑同志:
我从去年起在一家酒店打工,签了1年的劳动合同。当时办完外地务工手续时,老板说,给我的待遇是包吃、包住,月工资300元。我是第一次出来打工,什么都不懂,就同意了。最近我听人讲,我们这里最低工资是400元,低于400元是违法的。我去问老板,老板说像我这样包吃包住的就不按那个标准来了。我写信想问一下,酒店是不是有违法的地方。
广东刘红波刘红波同志:
就你所提的问题,我们咨询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答复如下:原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把最低工资标准的含义解释为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情况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原劳动部在《关于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通知》上规定,用人单位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不包括在最低工资内。由此可以看出,你所在的酒店至少应给你增加100元工资,才能符合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下面给劳动者提供一些这方面的知识,供大家在工作中使用:
1.劳动者有权利向本单位询问政府对最低工资的规定。
2.劳动者只要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就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按规定正常休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3.下列各项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工资;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资标准,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间就最低工资发生争议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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