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反映你的 我研究我的 赵县法院何时能有“说法”
第14版(读者来信)专栏:读者催促
你反映你的
我研究我的 赵县法院何时能有“说法”
你报今年2月9日读者来信版刊登我们写的题为《发生在赵县的怪事——法院查封有名无实申请人望依法维权》的来信,反映我们的合法权益在河北省赵县得不到维护的问题。
我们于1998年12月租赁河北省赵县供销社纺织厂,3年租赁期满,与纺织厂新任厂长在续租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意见。2002年5月20日,我们雇人去拉我们的设备,纺织厂厂长带人锁上大门,并在厂门口横置一辆大吊车,不让走。无奈,我们向赵县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存放在纺织厂纺纱车间的机器设备,并提供了担保。5月22日,赵县法院作出民事裁定,将这批设备查封,加贴了封条。6月4日,法院发布公告:任何人不得动用查封设备,如果发现动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2条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纺织厂竟于9月份擅自撕去设备封条,非法进行生产,赵县法院对此视而不见。
我们的信刊登后,赵县有关方面依然无动于衷。2月16日,我们到赵县法院查询办理情况,院长说:“报纸我看到了,向县委主要领导做了汇报,你们再等等,会给你们解决的。”3月1日,我们又找到这个院长,他说等开完“两会”再解决。3月22日,我们问院长,“两会”已经闭幕了,那件事该解决了吧?他回答:解决不了,你们愿向哪个报社反映就反映吧!无奈,我们于3月26日前往赵县县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没让见领导,推给了信访办,信访办的人也没有给明确答复。
我们花钱买的设备拉不走,法院的封条可以随便撕,赵县难道就没有外来投资人说理的地方吗? 河北元氏县 杜现桥 谷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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