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尿、心电、B超、CT、核磁共振……重复检验为哪般?
第2版(国内要闻)专栏:百姓身边事
血、尿、心电、B超、CT、核磁共振……
重复检验为哪般?
新华社广州电(记者顾万明)在一家医院做了血、尿、心电、B超、CT、核磁共振等多项检验,却查不出结果;继续到另一家医院看病时,过去所有的检验单据均不被承认,需要推倒重来,再花上一笔检验费。如今,越来越多的病人质问:“重复检验为哪般?”
对此,医院辩解说,检验结果关系到今后的治疗方向,性命攸关,如果按别的医院的错误诊断,治疗会出现严重后果,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起。有病人问:“贵院的检验结果一定准确吗?”医院通常答:“这就不敢保证了,任何医院的检验结果都允许有误差率。”病人不禁心生疑问:“既然贵院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准确,又为何不相信其他医院呢?”
记者通过进一步调查了解到,医院这样做有其功利的一面。近年来,不少医院争相购置进口医疗设备,如CT机、核磁共振等大型昂贵的医疗设备重复购置现象十分严重。医院要尽快收回成本,就得增加检验数量。为此,病人经常被要求做一些不需要的检验项目,致使医疗费用大幅度攀升,病人连连感叹:“实在是看不起病了!”
有关人士呼吁,应该给这种重复检验“立个规矩”。值得欣喜的是,为防止重复检验的发生,有的地方规定:医院一次检验结果的有效期为3个月,凡不超过3个月的一律有效,不得重复检验;按医院等级划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内,县级医院不得推翻市级医院的检验结果,市级医院不得推翻省级医院的检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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