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动车今年实施欧Ⅱ标准
第11版(教育·科技·卫生)专栏:
上海机动车今年实施欧Ⅱ标准
本报北京1月29日讯 记者赵永新、刘毅今天从国家环保总局获悉:继北京之后,上海将提前实施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排放限值,即通常所说的欧洲Ⅱ号标准,成为全国第二个提前实施这一标准的城市。
自3月1日起,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Ⅱ》和《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第二阶段排放限值轻型汽车和装用压燃发动机的重型汽车在上海市销售的,不需再重新进行型式核准;通过型式核准并列入国家环保总局公告的车型,由上海市自行实施生产一致性检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汽车停止办理车辆注册手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已通过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二阶段生产一致性检查,并获得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税的车型,不再进行型式核准。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